
美白化妝品注意事項
目前衛福部核准使用的13 種美白成分,主要功能分為「抑制黑色素形成」及「兼具抑制黑色素形成與促進已產生的黑色素淡化」兩大類,最常見的美白成分是維生素C衍生物,如:維他命C 磷酸鎂鹽等,其作用是抑制黑色素的形成,並促進其代謝。其中除「AscorbylTetraisopalmitate(脂溶性維他命 C)」使用濃度 3% 為「含藥化粧品」外,其餘 12 種成分則為一般化粧品得使用之成分。
如何選購美白化粧品?
為避免肌膚受到不當成分之傷害,建議選購美白化粧品時,對於化粧品之標示應多加註意,宜選擇完整標示之產品,包括「產品名稱」、「製造廠名、廠址」、「進口商名稱、地址」[進口者]、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成分」、「用途」、「出廠日期或批號」、「保存期限」及是否含前述公告可使用於化粧品之美白成分的製品,不宜購買來路不明、成分標示不清、誇大不實之產品,以保障化粧品之使用安全。
化粧品中常被檢出禁用之美白成分有哪些?
對苯二酚 (Hydroquinone)
對苯二酚因可干擾酪胺酸(Tyrosine) 經酪胺酸酵素轉換成黑色素之機轉,而使黑色素無法形成,臨床上對雀斑、老人斑、口服避孕藥誘發之肝斑及化粧品所導致之黑色素沈積,均有消褪漂白之作用,但不當使用易造成皮膚炎、紅斑、灼傷及不規則皮膚去色素化等副作用,因而造成皮膚受傷,香港 銅鑼灣 美容 衛生福利部於民國79 年起,將對苯二酚列為藥品管理,化粧品不得添加。
汞鹽
汞鹽對皮膚具漂白作用,但易引起過敏性皮膚炎或汞中毒,因此,衛生福利部於民國 63 年起,將汞鹽列為化粧品禁用成分。